【代理律師】蘇宸楊律師
【案件類型】勞動合同糾紛
【審 級】二審
【審理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情簡介】
劉某在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任職營銷總監崗位,雙方約定劉某薪資分為基本薪資加業務提成,但公司未與劉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劉某從公司離職后,公司拖欠劉某業務提成近150萬元未付,雙方發生糾紛。劉某認為其為公司營銷了某工程項目,并主張按照提成制度計算提成工資,公司否認相關項目由劉某營銷,且不認可提成費計算方式。
一審法院未支持劉某的提成工資主張,劉某提出上訴。
蘇宸楊律師作為上訴人的代理律師,代理了此案。
【爭議焦點】
第一,如何確認相關項目為劉某營銷;
第二,如何確定劉某提成工資的計提基數及計算方式。
【案件難點】
勞動者對提成工資的主張負有初步舉證責任,而本案一審階段,劉某提交的證據材料未被法院采信,且公司提供了相反證據進行抗辯,客觀情況對劉某極為不利。
并且,劉某是在二審開庭前不到一周的時間,才變更委托本所律師作為其二審階段代理人,庭前準備時間十分緊迫,進一步加大了本案代理難度。
【訴訟技巧】
律師接受委托后,首先調取了本案勞動仲裁及一審的全部案卷材料,通過詳細梳理案情,找出案件突破點。之后通過與劉某進行深入溝通,補充項目營銷及提成制度的相關證據材料。然后,針對公司此前庭審的陳述及其提交的證據材料,分析梳理出公司的證據薄弱點及其自相矛盾之處。
同時,在二審庭審中,充分利用舉證責任倒置等法律規定,有針對性地指出公司存在的問題。庭后,律師通過提交書面代理詞,并多次與法官電話溝通,強調闡述了我方觀點。最終,使二審法院支持了我方主張,且律師的代理意見在二審判決書中“本院認為”部分獲得了充分認可。
【案件結果】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公司向劉某支付全部提成工資。
【專家點評】
本案有兩個難點:1、在勞動仲裁裁決及一審判決均不利于我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如何在二審程序中推翻一審認定的事實:勞動仲裁案件一般程序為首先向勞動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一方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在訴訟實務中,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進行改判是非常難的,尤其在本案中,不僅經過一審判決,還經過了勞動仲裁裁決,我方面對的困難是顯而易見的;2、在沒有書面證據的情況下,提成工作如何舉證,如何得到法院的認可。本案中,我方的代理律師通過細致閱卷、找出疑點、提出舉證責任倒置、充分與法官溝通案情等方式,逆轉乾坤,為當事人爭取到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