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離婚后財產糾紛
【審 級】一審
【審理法院】北京市豐臺區法
【案情簡介】
魏某(女方)與李某(男方)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后雙方因離婚后財產糾紛起訴至北京市豐臺區法院。
唐旭律師作為女方的代理律師,代理了此案。
【爭議焦點】
1、女方要求通過訴訟的方式分割公司股權;
2、男方想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到自己名下。
【案件亮點】
代理律師剛接觸本案時,雙方爭議很大。由于在之前的離婚訴訟中雙方的財產分割不明確,致使女方希望通過訴訟的方式分割公司股權。代理律師通過調查發現,該公司的經營狀況不佳,如果通過訴訟方式分割股權即耗時長久也無法替女方及孩子爭取到最佳的結果。代理律師積極和雙方當事人溝通,最終在保持孩子撫養權不變的情況下,將股權折價款確定為250萬,并通過變通為買房的方式給付,使雙方當事人免去訴累,得到滿意的結果。
【案件結果】
雙方就財產分割和撫養權達成和解協議,女方撤訴。
【律師建議】
離婚案件中,雙方爭議最大的往往就是財產的分割以及撫養權的歸屬。一般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房產,存款等相對比較好分割,但是像本案中涉及股權的分割,就會比較復雜。如果夫妻雙方能對財產分割及撫養權的歸屬達成協議不失為是最高效的解決方法。另外,達成協議后,一方對協議有異議,可以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